行业标准《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第5部分:复印机的能效》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主要起草人 章回 、陈建彬 、安伟等 。
备案号:6813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