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13部分:影像设备的能效》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主要起草人 林淼 、 吴向峰 、陈瑞辉等 。
备案号:55460-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