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12部分:非接触式IC卡支付规范》,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交通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李伟 、王永红 、李晓枫 、陆书春 、潘润红 、李兴锋 、宋汉石 、渠韶光 、邵阔义 、杨倩 、聂丽琴 、杜宁 、周玥 、张宏基 、程胜 、汤沁莹 、黄本涛 、陈卫东 、王岚 、沈州 、张文元 、李承康 、刘贵辉 、吕扬建 、徐文伟 、陈则栋 、吴晓光 、李春欢 、洪隽 、张栋 、王红剑 、胡吉晶 、吴潇 、范抒 、魏猛 、刘志刚 、张永峰 、余沁 、尚可 、李新 、李一凡等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40 信息技术在银行中的应用 |
备案号:66034-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1号 。
本部分适用于由银行发行或受理的金融非接触式IC卡。使用对象主要是与金融非接触式IC卡应用相关的卡片设计、制造、管理、发行、受理以及应用系统的研制、开发、集成和维护等相关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