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总则》由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陕西省气候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孙娴 、宋丽莉 、雷杨娜 、黄卓 、全利红 、薛春芳 、苏志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备案号:65868-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规划和建设等项目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工作流程、方案编制、资料收集、参证气象站选取、现场气象观测、资料处理、论证内容与方法、报告编制与评审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其他项目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