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现场观测》由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气象局 、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植石群 、陈雯超 、王丙兰 、黄浩辉 、刘爱君 、张羽 、杨振斌 、蒋承霖 、王志春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备案号:65099-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0号 。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现场观测的要素,专用气象站选址、设计和建设,仪器,竣工验收,数据采集和审核,运行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论证过程中,参证气象站数据无法满足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需要、项目相关工程气象参数在现有规范无法涵盖或超出规范范围,或项目行业有需求的所需的现场气象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