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用爆破阀 第2部分:阀门鉴定》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国核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志敏 、乐秀辉 、孙彦明等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
备案号:62806-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5号 。
本部分规定了核电厂用爆破阀鉴定的一般要求、鉴定方法和验收准则、文件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核电厂用爆破阀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