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用爆破阀 第4部分:驱动装置鉴定》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胡亚平 、倪静玲 、王丽萍等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
备案号:62808-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5号 。
本部分规定了药筒驱动装置(以下简称驱动装置)的鉴定试验样机、鉴定试验要求及其合格准则。 本部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使用的与安全相关的驱动装置的鉴定。其他核电用驱动装置可参考使用。本部分不包括电气连接件和点火器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