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焊接另一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
主要起草人 王恒 、于坚 、郭利峰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
备案号:59635-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 。
本部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焊接的通用要求。包括总则、人员、生产设备、标识及可追溯性、试样、评定接头和产品焊接见证件的保存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碳钢、低合金钢、奥氏体不锈钢、镍基合金等的焊接及堆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