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生物质水冷振动炉排锅炉技术条件》由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锡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叶雯 、韦志平 、刘作等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060 燃烧器、锅炉 |
备案号:59894-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0号 。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蒸发量为35t/h~180t/h或额定热功率为29MW~116MW,以水为工质的纯燃固体生物质(以下简称生物质)水冷振动炉排蒸汽或热水锅炉。其他容量生物质水冷振动炉排锅炉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