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联合炉排生物质锅炉技术条件》由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委会(NEA/TC13)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科技大学 、南通万达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海峰 、孟嫚嫚 、左彩霞 、李诗媛 、蔡永祥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98583-2025。
本文件规定了联合炉排生物质锅炉的型号和参数、一般要求、性能、安全、环保及节能要求、技术要求、给料系统、其他要求、辅机及附件、安全保护及控制、涂装、包装和随机文件、锅炉安装验收及调试运行以及质量责任。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蒸发量为35t/h~220t/h或额定热功率为29MW~168MW,以水为工质的纯燃固体生物质燃料的联合炉排蒸汽或热水锅炉。其他容量联合炉排生物质锅炉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