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温泉服务业经营技术规范》由商务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 、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 、重庆箱根温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北京九华山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恩平市帝都温泉旅游区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捷 、郑坚明 、刘云帆 、聂福源 、刘南征 、罗冀真 、曲超 、白雪 、潘启洪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
备案号:25114-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 。
本标准适用于以提供本标准3.1定义的温泉为主要服务项目的各种类型、不同规模的温泉经营企业,不适用于以其他热水所提供沐浴的经营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