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温泉旅游服务质量规范 温泉标识使用》由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温泉旅游协会 、陕西省旅游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天潭温泉酒店实业有限公司 、咸阳海泉湾有限公司 、陕西华山御温泉有限公司 、陕西华清宫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陕西中勉投资有限公司 、西安温泉产业研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党山朝 、崔宁 、邵梦琦 、陈世利 、张煜平 、乔利利 、王珍 、李慧 、李文秀 、訾鹏军 、杨园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备案号:93903-2022。
本文件规定了温泉标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标识内容及使用、管理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温泉旅游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