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清梳联合机》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纱、染整机械分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青岛宏大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宏大新型纺机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纺织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青岛东昌纺机制造有限公司 、卓朗(金坛)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克罗斯罗尔机械(上海)有限公司 、江阴市天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东佳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倪敬达 、李瑞霞 、李立平等 。
59 纺织和皮革技术 |
59.120 纺织机械 |
59.120.10 纺纱、加捻和卷曲变形机械 |
备案号:58946-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清梳联合机(以下简称清梳联)的分类和界定、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加工棉纤维和棉型化学纤维的清梳联合机,加工其他种类纤维的清梳联合机也可参照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