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涤纶短纤维后处理联合机》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邵阳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李新奇 、崔红 、亓国红等 。
备案号:56740-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号 。
本标准适用于将纺丝后的初生纤维,经集束、牵伸、定型、卷曲、烘干、切断、打包后制成一定用途短纤维的涤纶短纤维后处理联合机(以下简称联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