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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核电厂烟囱的气载放射性物质取样》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 徐进财周红刘诚李天吟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NB/T 20374-2016
发布日期
2016-02-05
实施日期
2016-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F7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8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80 辐射防护
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主管部门
国家能源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4716-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6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烟囱气载放射性物质取样位置的选择、取样系统设计和质量保证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正常运行工况和设计基准工况下烟囱中气载放射性物质取样。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徐进财
周红
刘诚
李天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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