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视频图像分析仪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视频图像智能分析与应用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 、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交通大学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视通光电网络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胡志昂 、卢玉华 、王诗军 、郑世宝 、郑征 、郑武 、满江月 、毛芳党 、钟宏全 、韩汨鸿 、杨铁民 、张丛喆 、李鹏飞 、戴杰 、廖双龙 、陈华 。
备案号:4924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