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 第2部分:处理系统技术要求》由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沈毅 、薛鹏丽 、倪栋等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20 运输 |
03.220.20 道路运输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备案号:53840-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处理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污水再生利用处理系统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设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