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 第3部分:处理系统操作管理要求》由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倪栋 、邵社刚 、王健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220 运输 |
| 03.220.20 道路运输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备案号:104731-2026。
本部分适用于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处理系统的操作运行与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