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热循环多功能烘干设备技术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安康干燥设备研究所等 。
主要起草人 谢一中 、钱永华等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
03.100.01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综合 |
备案号:46960-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10号 。
本标准适用于以原煤(发热量≥5000kcal)标准煤(7000kcal)或木柴为燃料的热循环多功能烘干技术设备的建造与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