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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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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HJ T424-2008
发布日期
2008-04-15
实施日期
2008-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1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3200-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6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复印为其基本功能,使用干式显影剂、热定影、普通纸的数字式复印机、数字式 多功能一体机 (多功能数码复印机、多功能数码复合机、多功能打印复印一体机、彩色复印机等)等 复印设备。

起草单位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