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
备案号:73200-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6号 。
本标准适用于以复印为其基本功能,使用干式显影剂、热定影、普通纸的数字式复印机、数字式 多功能一体机 (多功能数码复印机、多功能数码复合机、多功能打印复印一体机、彩色复印机等)等 复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