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发电机氢油水系统技术条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发电机厂 、东方电机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磊 、杨鹭翔 、卢照升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99 有关核能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57366-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发电机氢油水系统性能设计、实体布置设计、运行监督和定期试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采用水-氢-氢或全氢冷冷却方式的发电机氢油水系统,也可供火电厂类似系统设计参考。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发电机本体之外的设备,如涉及到发电机本体,只适用于与这些设备的接口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