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家电接修服务规范》由商务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秦涛 、刘松 、汪昕 、孙涛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01 服务综合 |
备案号:56910-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号 。
本标准适用于在家电维修服务经营场所为用户提供维修服务的服务经营组织、服务经营者和从事家电接修服务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