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 第3部分:飞行数据交换》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民航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第二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时建华 、程延松 、霍振飞等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20 运输 |
03.220.50 航空运输 |
备案号:52656-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号 。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空管自动化系统的规划、设计、制造、建设、检验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