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最低安全高度告警及短期飞行冲突告警功能》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苗旋 、时建华等 。
备案号:22679-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