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信和互联网服务 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分级指南》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李成 、汤立波 、葛雨明等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030 电信业务、应用 |
备案号:52325-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电信和互联网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分级对象和分级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