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旧货品质鉴定 第2部分:旧家用电器鉴定要求》由商务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旧货业协会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等 。
主要起草人 杨殿宗 、孙玉等 。
备案号:16800-2005。
本标准适用于再流通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品质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