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发电机运行维护导则》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大唐国际核电有限公司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国强 、袁金 、陈晓义 。
备案号:54653-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6号 。
适用于600MW及以上容量的核电厂发电机组运行和维护,600MW以下容量的发电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