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电动机运行维护与检修试验导则》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组(NEA/WG 21)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杜预 、朱明 、徐超 、陈标 、冯光明 、谢俊业 、李开宾 、邹诗华 、赵辉 、陈普裕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120 核能工程 |
| 27.120.99 有关核能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101430-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适用范围:规定了核电厂中、低压电动机的运行和维护内容及要求,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商业运行阶段电动机运行和维护管理,其它堆型核电厂的电动机可参照执行。主要技术内容:术语与定义;电动机的首次启动和检修后启动;电动机的异常运行和故障处理;电动机的日常维护;电动机的预防性维护;电动机的定期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