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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评估核燃料后处理厂核临界事故潜在辐射后果的假定
行业标准-EJ 核工业
推荐性
现行
行业标准《用于评估核燃料后处理厂核临界事故潜在辐射后果的假定》,主管部门为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1995-07-04
实施
于 1995-11-01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EJ/T 967-1995
发布日期
1995-07-04
实施日期
1995-11-01
主管部门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行业分类
无
备案信息
备案号:0056-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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