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站用电设计规范》由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能建时代(上海)新型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三峡陆上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章超 、苏麟 、姜华 、袁简 、古含 、周琍 、顾越岭 、蔡琛 、张曌 、朱东升 、袁勋 、王喆 、潘益华 、杜华珠 、董甜 、王玉梅 、吴彩霞 、殷岳 、陈俊佑 、赵心迪 、杨邓 、张梓泳 、刘海航 、郭印森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180 风力发电系统和其他能源 |
备案号:108554-2026。
1.0.1 为规范电化学储能电站站用电的设计,做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额定功率为500kW及以上且额定能量为500kWh及以上,以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铅酸/铅炭电池、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为电能存储载体的固定式电化学储能电站站用电设计。 1.0.3 电化学储能电站站用电设计应从工程实际出发,结合地区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采用节能、降耗、环保的先进技术和产品。 1.0.4 电化学储能电站站用电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