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信设备环境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3部分:无气候防护场所固定使用的设备》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卢琳 、危敏 、杨琪 、倪倩雅 、谢玉明 、关强华 、朱海峰 、张昆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020 信息技术(IT)综合 |
备案号:107969-2026。
备案公告: 2026年第8号 。
本文件规定了无气候防护场所、地面固定使用的电信设备在正常使用中(包括安装、停机和维修等)的环境适应性试验要求以及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在正常情况下固定安装在地面无气候防护场所使用的电信设备的研发和测试。本文件不适用于该类设备可能遇到的由火、爆炸、离子辐射及其他意外的偶然事故造成的环境条件,这些另作特殊情况考虑,也不适用于该类设备的贮存、运输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