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冶金设备制造通用技术条件 第23部分:切割件》由冶金机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常州宝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宝镁特(上海)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佩 、董春光 、郝于平 、梅如敏 、叶建青 、邱焱 、全小兵 、史凯琳 、金辉 、樊鹏旭 、周颖 。
| 77 冶金 |
| 77.180 冶金设备 |
备案号:107047-2026。
本文件规定了冶金设备制造工序中切割件的术语和定义、几何公差、表面质量要求、测量要求、测量方法、切割质量等级要求以及标注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低碳钢、 中碳钢、低合金钢、合金钢和不锈钢等材料的切割,适用于 3mm ~300mm 的火焰切割、1mm~150mm 的等离子切割、0. 1mm ~60mm 的激光切割、3mm~300mm 的水射流切割和 1mm~100mm的电火花线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