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冶金设备制造通用技术条件 第17部分:切削加工件》由冶金机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 、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常州宝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 、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杨立江 、索婷 、惠展 、邵琳 、刘益民 、钱门高 、刘小青 、孟庆智 、周德成 、薛曼龄 。
| 77 冶金 |
| 77.180 冶金设备 |
备案号:103353-2026。
本文件规定了切削加工件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冶金设备及其备件的制造、再制造中的切削加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