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梯随行场景的通信用光电混合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泰瑞通信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网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天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 、广东特发信息光缆有限公司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番禺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凯尔实验室 。
主要起草人 缪威玮 、谢书鸿 、于晶 、葛永新 、缪小明 、黄宇 、林静韬 、薛梦驰 、宋志佗 、刘泰 、刘骋 、朱卫华 、袁凡 、李芳 、吴晓飞 、杨青 、陈长江 、谢红国 、王晓锋 、曾庆楦 、陈晓红 、卢广业 、淮平 、王小泉 、范伟聪 。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 33.180 光纤通信 |
| 33.180.10 光纤和光缆 |
备案号:106596-2026。
本文件规定了电梯随行场景的通信用光电混合缆的型号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电梯随行场景中,附加安装于电梯随行电缆上,电梯额定升降速度不大于6.0m/s,额定电压300/500V或450/750V的通信用光电混合缆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检验。用于其它升降装置随行场景的通信用光电混合缆也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