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室内光缆 第8部分:光电混合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泰瑞通信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网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一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飞光纤光缆(上海)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谢红国 、周建栋 、高亮 、蒋柏林 、柯旋 、杨文华 、刘焱鑫 、吴迪 、刘骋 、李婧 、谢书鸿 、刘泰 、翟庆诗 、史惠萍 、薛梦驰 、朱卫华 、许江波 、阎传文 、张革新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180 光纤通信 |
33.180.01 光纤系统综合 |
备案号:95750-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8号 。
本文件适用于通信用室内光电混合缆(以下简称“混合缆“)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