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 备案信息展示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深圳市前海互联网安全保障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荣耀终端有限公司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国瑞数码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互网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戈志勇 、梁建翔 、李畅 、李朋 、李连杰 、曹哲 、史冰迪 、王雪菲 、李旭 、楼耀琛 、李永成 、谢茹绿 、王楠 、茹琳惠 、韩宁 、曹伟 、马永宏 、鲁艳 、黄禹翀 、白晓媛 、赵莹 、杜蕾 、唐子健 、落红卫 、王霖 、李实 、任中啸 、姚鹤 、杜文博 、彭颖 、丁晨 、李腾 、高立发 、郑小楠 、赵晓娜 、米可 、周裕亮 、许依榕 、吴越 、张云蕾 、徐靖 、肖洪涛 、孟祥媛 、夏光升 、郝振江 。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 33.030 电信业务、应用 |
备案号:106295-2026。
备案公告: 2026年第6号 。
本文件规定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备案信息在APP 内、APP 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的展示要求,包括展示的内容、展示的位置等 本文件适用于 APP 主办者、分发平台和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在 APP 内、分发平台和智能终端上展示备案信息时使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 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和三方机构对分发、预置和接入的APP 进行备案审核和巡检时也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