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虚拟数字人指标要求和评估方法 第3部分:基于移动终端的3D数字人》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康峰 、颜媚 、来航曼 、于磊 、单华琦 、毕蕾 、高立发 、谷晨 、朱亚军 、李琳 、王雷 、赵杨 、吴越 、何声一 、周航 、冯浩城 、冯小芳 。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 33.160 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
备案号:106065-2026。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移动终端的端侧(不含云端)做渲染的3D数字人形象和性能指标要求,并规定了评估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第三方测评机构对移动终端的3D数字人评估、验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