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用于光纤通道的光收发合一模块》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朗美通通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青岛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苏驼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兴新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检验检测中心 、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谭博文 、李炜 、宋梦洋 、吴冰冰 、李时星 、武成宾 、罗传能 、姚超男 、何子安 、翟小燕 、袁昱昕 、孔祥君 、陈聪 、朱华 、于春花 。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 33.180 光纤通信 |
| 33.180.01 光纤系统综合 |
备案号:106047-2026。
备案公告: 2026年第6号 。
本文件界定了用于光纤通道的光收发模块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规定了用于光模块的光接口、电接口、外观和限用物质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测试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文件适用于速率为100Mbytes/s、200Mbytes/s、400Mbytes/s、1200Mbytes/s、1600Mbytes/s、3200Mbytes/s和6400Mbytes/s等光纤通道用光收发模块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