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行业标准《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西安长天长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HJ 212—2025
发布日期
2025-06-06
实施日期
2026-01-01
全部代替标准
HJ 212—2017
中国标准分类号
Z00/09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5202-2026。

备案公告: 2026年第5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系统结构、现场机与上位机的协议层次、现场机与上位机的通信协议、自动监测现场仪器仪表与数采仪的通信方式、数据采集处理与上传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自动监测设备与监控设备之间的数据传输,以及自动监测设备的数据采集与处理。

起草单位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