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出口禽蛋及制品中大环内酯类、林可酰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海关 、杭州海关技术中心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等 。
主要起草人 侯建波 、谢文 、吴琼等 。
备案号:103515-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