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出口林下三七检验规程 第4部分:稳定氮同位素比值(15N/14N)测定 同位素比质谱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昆明海关 、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天津师范大学等 。
主要起草人 俞子萱 、韩芳 、刘伟等 。
备案号:10345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