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水电厂油务技术监督导则》由全国电气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22)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华能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柯于进 、刘代军 、杨建凡 、曹松彦 、肖燕凤 、金绪良 、陈大庆 、南江 、邹国武 、王应高 、申一洲 、陈彬 、王彤 、杨俊 、陈浩 、乔越 、王娟 、李志成 、唐金伟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102870-2025。
本文件规定了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水电厂,含抽水蓄能发电厂)用变压器油、涡轮机油、液压油及齿轮油在设计选型、交货验收、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督项目、监督周期和质量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水电厂用油的技术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