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力无人机北斗装置 第1部分:技术要求》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地理信息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EC/TC 12)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思极位置服务有限公司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司南北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公司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公司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 、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认北斗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广东人工智能与先进计算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思极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飞马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福建福大北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千寻位置网络(浙江)有限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枣庄供电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向东 、李强 、赵光 、宋坤 、张春光 、王佩光 、李瀚舟 、杨博杰 、庞辉 、刘玉洁 、赵光俊 、林大伟 、石帅 、付海旋 、张婕程 、陈蒙琪 、靳文鑫 、张光耀 、赵永茂 、王鑫 、肖钰皓 、杨嘉妮 、吕建红 、邹慧 、闵敏 、王铮 、张广德 、王亚微 、罗新勇 、蒿杰 、王明 、姚娜 、郭宏伟 、张建勋 、刘雨铮 、余之喜 、杨华炜 、郭颀 、刘易斯 、张建华 、李岩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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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102843-2025。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无人机北斗装置的总体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环境适应性要求、可靠性要求、安全性要求、可测试性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无人机北斗装置的设计、研制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