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口无人机检验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海关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深圳海关等 。
主要起草人 张震坤 、李浩 、黄心深等 。
备案号:90013-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