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企业用云治理能力成熟度分级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易车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广通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道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何登成 、胡炜 、杨玲玲 、陈杨 、梁叶 、朱彩辉 、杨广贺 、朱松 、吴涛 、张大江 、孙欢 、张百林 、苏志远 、徐冠群 、熊昌伟 、张玉彬 、梅亮 、姚文胜 、万晓兰 、聂彦超 、王奇能 、胡鹏飞 、王吴迪 、潘文杰 、汪小容 、查丽 、王永霞 、王升元 、蔡国兴 、王洋 、潘冲 、胡向亮 、刘东海 、裘璟晖 、周婧 、谢永志 、沈勇 、周巍 、侯玲玉 、葛梦莹 、盛露 。
备案号:102509-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10号 。
本文件适用于云服务使用方评估自身云资源使用风险管理及控制能力,也适用于作为云服务提供商构建和提升云服务治理产品、技术能力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