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云原生能力成熟度模型 第2部分:业务应用》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谐云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安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闫丹 、刘如明 、栗蔚 、陈屹力 、邹文浩 、朱松 、厉启鹏 、任秀森 、张琦 、高巍 、才振功 、徐运元 、方佳伟 、郑然 、马洪喜 、陈晓露 、张玮 、俞仁杰 、郭旸 、胡建华 、陶捷 、陈鹏翔 、李雪 、白国涛 、陈航 、王勇 、苏龙华 、朱祥磊 。
备案号:92726-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2号 。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在基于云原生构建业务应用过程中,对业务应用的云原生化程度进行评估,也适用于为企业提供业务应用向云原生转型的参考和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