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第4部分:防止重复使用注射器》,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 11.040 医疗设备 |
| 11.040.20 输血、输液和注射设备 |
备案号:102548-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一次性防止重复使用注射器(以下简称注射器)的特性和性能。本文件适用于由塑料和橡胶材料制成,带针或不带针的,用于抽吸药液或抽吸液体后立即注射用的,且设计上能够防止再次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本文件不适用于玻璃制注射器、固定剂量疫苗用自毁注射器和预充型注射器。本文件不涉及注射器与注射液的兼容性。当注射器用于本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其他预期用途时,可适用其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