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面向人工智能的数据生产和标注服务能力通用成熟度模型》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电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砺英数智(北京)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希尔贝壳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软件研究院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燕江依 、樊威 、李荪 、曹峰 、赵丹萍 、韩旭 、张媛媛 、唐甜甜 、陆志鹏 、韩光 、郑曦 、丁浩 、崔向雨 、蒲逸凡 、李哲洙 、李洪金 、庞超 、钟万里 、李怡如 、李劲松 、郭卫泳 、卜辉 、徐昕 、贾宇航 、房建伟 、苏光耀 、周涛 、沈健 、潘越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备案号:101744-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本文件适用于人工智能数据供应方数据生产标注服务能力的评价与指导,也可作为人工智能数据需求方衡量供应方数据生产标注服务能力水平的标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