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半干法烟气脱硫系统检修规程》由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33)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 、神华神东电力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 、北京中电永昌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爱邦正明环保有限公司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志宽 、陈树发 、连娥桂 、蒋军成 、詹威全 、张原 、郭志航 、边银 、孙启星 、余耀 、薛源 、贺建平 、徐荣田 、刘碧莲 、林彭山 、赵建林 、林福林 、韩平 、张科礼 、马晓溪 、赵勇纲 、郝艳斌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100 电站综合 |
备案号:101398-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本文件规定了半干法烟气脱硫系统的组成、检修间隔、检修工期、检修项目、检修工艺及质量要求、检修管理等相关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行业半干法烟气脱硫系统,其它行业的半干法烟气脱硫系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