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海水法烟气脱硫系统检修导则》由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33)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火电分会 、北京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分公司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东南大学 、可源电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志宽 、王天堃 、辛志广 、陈薄 、王艾卉 、冯钧 、何强 、马艳生 、王小立 、梁财 、邢刚 、徐景新 、康可 、王宏伟 、赵建林 、宋柏阳 、边银 、张向安 、王进春 、李西军 、谢锡利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97628-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2号 。
本文件规定了海水法烟气脱硫系统的组成、检修间隔、检修工期、检修项目、主要设备的检修工艺及质量、检修管理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海水法烟气脱硫系统的检修。